【問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7條 ?推薦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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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管理條例§7-全國法規資料庫。
第7 條. 公寓大廈共用部分不得獨立使用供做專有部分。
其為下列各款者,並不得為約定專用部分:. 一、公寓大廈本身所占之地面。
二、連通數個專有部分之走廊或樓梯,及 ...: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 全國法規資料庫。
住戶違反第一項規定,經協調仍不履行時,住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按其性質請求各該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為必要之處置。
第7 條. 公寓大廈共用部分不得獨立使用供 ...: 。
[PDF] 公寓大廈管理- 相關法令與案例彙編 - 宜蘭縣政府。
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拒絕前項公告或移交,經催告於七日內. Page 15.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10. 仍不公告或移交時,得報請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命其公告或移. 交。
第21 條( ...。
關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7條第3款不得約定為專有部分與同 ... - 營建署。
2018年10月8日 ·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7條之規定,」等文字,以避免條例第7條共用部分與建物測繪或登記規定混淆。
發布日期:2009-08-20. 返回 置頂.: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問與答。
答: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8條第1項規定:「公寓大廈應設置公共基金,其來源如下:一、起造人就公寓大廈領得使用執照一年內之管理維護事項,應按工程造價一定比例或金額提 ...: 。
[PDF] 主講人:陳世鴻 -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並無規定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主席產生. 方式,及召集人為當然主席。
爰以,除規約另有規定. 外,其會議主席應依內政部訂頒「會議規範」第15條 ...。
內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公寓大廈規約範本。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前已取得建造執照之公寓大廈,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訂定規約前, ... 第七條﹞ (四)《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或《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已有規定,: 。
[PDF] 110 年澎湖縣公寓大廈管理案例彙編。
……」為條例第7 條第2. 款所明定,故來函所述共用部分可否約定為專用,請依上開規定辦理。
解釋函(內政部營建署97.11.17 營署建管字第0972920392 號). Page 2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六、約定共用部分:指公寓大廈專有部分經約定供共同使用者。
七、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指區分所有權人為共同事務及涉及權利義務之有關事項,召集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所舉行之 ...: 。
名稱: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修正日期 - 台南市政府。
本細則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 第六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第2 條 ... 本條例第七條第一款所稱公寓大廈本身所占之地面,指建築物外牆中心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