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您即將離開本站,並前往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確認離開返回上頁常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6 條問答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7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6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委員資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31 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漏水最新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漏水公寓大廈 規約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公共空間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延伸文章資訊快瘋掉的住戶 | 1.管委會必須先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條第1項第1款,以存證信函要求該住戶不得妨害社區衛生與安寧,該住戶違反情節顯然已非常嚴重,可要求該住戶三個月內改善之。 · 2.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 | 檢視現行法條, 第6 條, 住戶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行使其權利時,不得妨害其他住戶之安寧、安全及衛生。